本招标项目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源〔2022〕760号和渝发改能源函〔2025〕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段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2025-02-18 查看次数:226 | ||||||||||||||||||||||||||||||||||||||||||||||||||||||||||||||||||||||||||||||||||||||||||||||||||||||||||||||||||||||||||||||||||||||||||||||||||||||||||||||||||||||||||||||||||||||||||||||||||||||||||||||||||||||||||||||||||||||||||
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源〔2022〕760号和渝发改能源函〔2025〕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渝西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A段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仙龙镇、陈食街道、何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起点位于新建临江输气站,终点为改扩建仙龙分输站,并在何埂镇设置何埂阀室。本工程新建临江输气站1座、何埂阀室1座、改扩建仙龙分输站、改造永川分输站。 整个输气管道分为三段:黄202联络线,线路长度0.58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250,采用L360N无缝钢管,壁厚6.3mm;永川站联络线,线路长度0.17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400,采用415M直缝埋弧焊钢管,壁厚10mm;临港A段管道,全长约28.94km,设计压力6.3MPa,管径DN400,采用L360N无缝钢管,壁厚8.8mm。其中成渝铁路和临江河定向钻穿越水平长度654.7m,圣水河开挖穿越水平长度80m,高速公路穿越80m/1处;等级公路穿越114m/6处。 本次对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钢管采购进行招标,采购预估数量见2.3项采购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1828万元 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供货数量:本次招标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其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数量,最终采购量应以订单实际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及要求补偿或赔偿。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含卸货到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造、防腐处理、工厂检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的修补、交货、技术服务、第三方抽检等,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所有工作。直缝埋弧焊钢管允许外购。 2.5 交货地点: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施工沿线业主指定地点或物资中转站(运输钢管的汽车能到的地方)。 2.6 交货期:每一批用管均须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确定订单次日起45天内交货。质保期为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中交验收合格满24个月。 2.7 标段划分: 无 2.8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制造商或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B级及以上)》,证书中包含无缝钢管。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直缝埋弧焊钢管除外);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2-24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2-2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12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5年02月18日 |